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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封面有豐富的色彩,瑞典的封面卻是以黑白色調為走向,所代表的意涵都很有意思。)

 

其實在動筆之前著實費了些時間思考要怎麼呈現這三部曲的心得,因為三本書並不是按照時間順序循序漸進的時間線進行,而是過去、現在、未來交錯跳躍,第一本〈相遇〉開宗明義就告訴讀者結局會是悲劇收場,而第三本〈分離〉中卻又回到還沒相遇時的回憶,三本書同時歷經多重時間跨度,若依照單本來呈現或許有斷層的疑慮,同時上陣又有冗長的顧慮,思量許久後決定就從書名的主題來出發吧。

 

作者喬納斯‧嘉德爾(Jonas Gardell)擁有劇作家的背景,或許也是在看《永不拭淚》(Torka aldrig tårar utan handskar)時就好像在看一齣舞台劇一樣的原因。這樣前後跳躍的安排倒沒有讓故事變得混亂,反而在重複的情節出現後產生更多強烈的情緒,中間還穿插許多當時社會的氛圍紀錄,書中人物所經歷的一切不是虛構,而是真實發生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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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吸引之處不只是它本身的情節和角色互動,嘉德爾還在裡面安排了不少象徵,簡單的文字往往有好幾層的意思,有很多值得回味之處。

 

Kärleken

首部曲中文翻譯成〈相遇〉,但其實在原文裡是叫做〈〉,班傑明想要愛、拉斯穆斯想要愛,無數個渴望愛情的靈魂在尋覓。故事背景是一九八零年代的斯德哥爾摩,同志還是個忌諱的那個年代,他們存在卻必須保持沉默,想要自在追尋愛情簡直是天方夜譚,愛滋的肆虐又讓誤解和偏見加深,今昔對比,沿途皆是一步一腳印的血淚。

 

首部曲有大半篇幅都在描寫主角拉斯穆斯與班傑明相遇之前的成長過程,其中又以拉斯穆斯的比重最高。拉斯穆斯,Rasmus,「被愛之人」,很小就意識到自己性向的拉斯穆斯一直希望能找到屬於自己的愛情,但不幸的是他出生在一個觀念保守的偏遠瑞典小鎮科彭,天生氣質特殊的他飽受不少異樣和敵意的眼光,在這個不受歡迎的封閉小鎮讓他變得很壓抑又敏感。

(科彭,一個靠近挪威,深受人口嚴重外流困擾的小鎮,也是拉斯穆斯努力想逃離的地方。)

 

拉斯穆斯有個招牌動作:在玻璃上用指尖寫下自己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在佈著霧氣的玻璃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可是當霧氣散去後他的名字也終將跟著消失;拉斯穆斯終其一生都在為著自己的存在奮戰,在科彭的時候,他想要離開前往一個可以容納同志之地,在斯德哥爾摩遇見班傑明後,他希望能在他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最終他身染愛滋之際仍不願放棄剩下來的每一天。有時候猜想作者這樣安排是不是想反映他心中一直缺乏的不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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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全書,其實拉斯穆斯得到的關愛並不少,縱使被鄰居艾瑞克從小欺負到大,不少人也覺得他「怪怪的」,但大致上他還是被父母保護得很好,親朋好友對他還算呵護,到了斯德哥爾摩後除了和摯愛班傑明也認識了保羅一干的好友(另外某方面來說,美人兒拉斯穆斯在男人們間也是得到不少「關愛」,行情很不錯),在他短暫的人生裡,畢竟不算孤單。

拉斯穆斯不孤單,但是他很寂寞,他不論外表或是內心都是個極為纖細的人有些情感對於他而言實在過於沉重其中一部份沉重的愛源自於他母親,拉斯穆斯的母親莎拉是個母愛滿溢的女人,她愛拉斯穆斯真的是沒話說,莎拉的母愛雖然還不到病態的程度,可是她心裡湧出的愁緒和焦慮總是使人莫名的喘不過氣。

 

(拉斯穆斯最喜歡的畫作:Nils Dardel的Den döende dandyn「垂死的花花公子」)

 斯德哥爾摩的拉斯穆斯與科彭鎮的拉斯穆斯截然不同。被壓抑十九年的慾望終於有釋放的空間,五光十色的首都有好多機會,拉斯穆斯幾乎是瞬間就「淪陷」了,年輕貌美的他耽溺在眾多肉體和霧水姻緣中,看似混得如魚得水,實則是更多不足的自信和隨波逐流的空虛。他遇見班傑明之前的男人無一不是貪戀他的肉體,貪歡完之後便不告而別,拉斯穆斯一直沒看清的是「歡場無真愛」,性與愛不是必定伴隨的。拉斯穆斯在錯誤的情狀投入錯誤的期待,當他好不容易如願以償遇到班傑明石早已是個暗藏病魔的傷痕之軀了。

(書中男同志尋歡的著名景點「克拉拉教堂北街」一角)

不同於拉斯穆斯,另一位主角班傑明擁有一顆堅強的心,跟拉斯穆斯一樣,班傑明也有個招牌動作:在玻璃窗上留下掌印。他同樣也為自己性傾向的不同而壓抑,但相較之下班傑明的童年多了幾分順遂,同志的這塊領域便在他的生命裡則是被靜置著。(拉斯穆斯不斷在玻璃上寫名字,而班傑明則是在回憶中重複在玻璃上印下手印)

   

班傑明這個角色的設定很有意思,他是主角同時也是過客,三部曲中漫長的時光紀錄的不只是社會價值觀的轉變,這些光陰他經歷且成長著。班傑明首度以故事主角的姿態(並非童年形象的鋪墊)登場時擁有一個很有趣的身分:耶和華見證人一個虔誠的,樂於傳教的教徒。前期的班傑明給人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形象,看著他傳教的模樣雖然認真,可又有些荒謬,但在故事推移下他漸漸從天上回到人間,血肉慢慢凝聚。在遇見拉斯穆斯之前的班傑明和讀者的距離很遠,他活得像個無憂無慮的人生勝利組:對聖經內容嫻熟無比、符合父母期望的好兒子、充滿熱忱的神的子民。

 

 

看著早期的班傑明傳教感覺就像是一位人生勝利組諄諄告誡著眾多身處魯蛇狀態的凡夫俗子們要努力向上才能獲得脫魯的門票一樣無感,他說的話固然有道理在,卻沒有鼓動人心的說服力。他強調著耶穌的救贖,然而當時年紀尚輕的他尚未面臨需要救贖的境遇,在怎麼熱切宣揚基督的美善,聽上去仍像是空洞的口號。他的「工作業績」之所以優秀除了他認定的「主的引領」之外,他那好看的小鮮肉外表想必也居功厥偉。班傑明傳教對象之一的老太太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非常清楚,老太太只是高興旁邊有人作伴而已,並不是真正喜歡他傳教。

或許是上帝想要讓班傑明領略人世間種種酸甜苦辣,祂安排他去保羅那裡傳教,認識保羅,讓他的人生轉了個大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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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保羅相遇是書中相當有趣的一段,原本是去傳教的班傑明反而成了「被傳教」的對象。「閱男無數」的保羅先是將他大肆調戲一番後立刻一針見血指出班傑明也是「同道中人」,在「保羅解密」之後我們才發現,啊,原來人生勝利組也有說不出的壓抑!

保羅看似玩世不恭,出場時總是活力十足地嘴砲,然而他的一生正好詮釋了什麼叫「活得精采」,只要保羅一出現氣氛就會變得很歡樂,歡笑中卻不乏哲理,他在故事裡宛如一位熱血大姐頭,凝聚著一票好姊妹,讓人生的每一分都能盡興而不虛度。拉斯穆斯和班傑明也因為保羅而得以遇見彼此,他們兩人皆因為他而重新找到真正的自己。

保羅大姊之所以能那麼瀟灑或許是源自於那不卑不亢的自信吧。「同志」這個身分從來不是他的「枷鎖」,那只不過是他保羅其中一個「特質」,這就是他的魅力點,那樣的坦然自在能有多少人擁有呢?

書末當班傑明和拉斯穆斯終於結束崖過生命夏日的漫長等待,與那位到來的生命摯愛攜手走在白茫茫的雪地之中時,令人不忍去聯想疾病的隱憂,局外人的我們也只能假裝被冰雪覆蓋的難題不存在,不去設想融雪之後......。

 

其他 那些增添韻味的片段

卡琳‧博耶,瑞典小說家與詩人,1932年離開她的丈夫後,與同志伴侶Margot Hanel攜手相伴,然而在1941年兩人卻先後自殺。書中反覆出現的詩作即是出自於博耶的〈永恆/Evighet

 

 

白麋鹿,一身純白的麋鹿,好似神話中的動物,牠的特別也造就了牠的格格不入。拉斯穆斯的父親哈拉德告訴他白麋鹿之所以被屠殺的原因:一隻白色的麋鹿的確可以很有生命力,但牠卻沒有辦法增加群體的生命力!長遠來看,牠反而會降低群體的生命力!然而真是如此嗎?繁衍真的只是生存的唯一目的嗎?這麼輕易的就將不同於眾的個體排除於外正好凸顯了本身的狹隘性和侷限性,天生的特殊性不能作為排擠的藉口。白麋鹿在書中作為少數族群的象徵,更代表了拉斯穆斯美麗卻短暫的一生,聖誕節時科彭小鎮那隻出現拉斯穆斯家門外的白麋鹿彷彿代替他與家人團聚,同時也像在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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